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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介擅自收取定金,买方不能主张双倍返还
2010-03-30 22:23:01 来源:吴林锋
中介擅自收取定金,买方不能主张双倍返还
最近,楼市逐渐走暖,李先生决定入市购买自己的婚房。2009年3月,李先生在中介处看中一套四川北路的房子,总价87万,并签署了中介公司提供的一份房地产居间协议,其中约定定金2万元。中介出具了一份收条,注明代房东收到2万元定金,并让李先生等待回音。两天后,王先生接到中介电话却被告知,由于近期房价走暖,上家改变主意,要提价3万。王先生表示难以接受,同时要求上家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。但上家表示,自己没有委托中介收取定金。双方遂起纠纷。
律师提醒:
依据法律规定,定金只有在交付后才能成立,双倍返还或者没收的定金罚则才能发生作用。本案中,定金约定为2万元,购房者也交付了2万元,但交付的对象却是中介。同时,由于上家也没有委托中介收取定金,很显然2万元的定金是不成立的。也就是说,上家如果拒绝卖房,下家无法主张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。
因此,律师在此提醒:买方在向中介支付定金时,应当首先查明中介公司是否取得上家的授权,从而防止类似本案情形的发生。
(本文作者上海精文律师事务所房产部——吴林锋律师律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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